胡和平任陕西省委书记 娄勤俭转任江苏省委书记

2017-10-29 19:27:50      浏览    作者:admin

  原标题:胡和平任陕西省委书记

  日前,中共中央决定:

  娄勤俭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、常委、书记,不再担任陕西省委书记、常委、委员职务。

  胡和平同志任陕西省委书记。

  胡和平简历

  胡和平,1962年10月生,男,山东临沂人,1986年8月参加工作,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研究生学历,工学博士,教授。

  1980年9月至1986年8月在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农田水利专业、水资源工程专业学习,获工学学士学位;

  1986年8月至1990年3月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教师,系党委学生工作组副组长、组长;

  1990年3月至1992年9月任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党委副书记(其间: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在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水利学及河流动力学专业学习,获工学硕士学位);

  1992年9月至1995年9月在日本东京大学土木工程系河川与流域环境专业学习,获工学博士学位;

  1995年9月至1996年12月日本INA株式会社河川计划部工作;

  1996年12月至1997年3月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教师;

  1997年3月至2000年1月任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副主任;

  2000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;

  2002年11月至2003年9月任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;

  2003年9月至2004年8月任清华大学教务处处长;

  2004年8月至2006年2月任清华大学人事处处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;

  2006年2月至2006年8月任清华大学副校长;

  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;

  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(其间:2008年3月至2008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);

  2008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(副部长级);

  2013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浙江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;

  2015年4月至2015年5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;

  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、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(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);

  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、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(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)、省政府党组书记;

  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,省政府省长、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,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(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);

  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,省政府省长、党组书记,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(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);

  2016年12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,省政府省长、党组书记。

  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,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,中共十八大、十九代表,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,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,省十二届人大代表。

责任编辑:张义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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